经济性:综合布线比传统布线具有经济性优点,主要综合布线可适应相当长时间需求,传统布线改造很费时间,耽误工作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用金钱计算。通过上面的讨论可知,综合布线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布线方法存在的许多问题,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,人们对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越来越迫切,尤其以电话业务为主的通信网逐渐向综合业务数字网(ISDN)过渡,越来越重视能够同时提供语音、数据和视频传输的集成通信网。因此,综合布线取代单一、昂贵、复杂的传统布线,是"信息时代"的要求,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。选用专业的布线服务提供商,可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。东莞石排镇智能大厦综合布线承包

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要点及注意事项:(1)线材选择:线材选择必须选用标准的网线;比如:超五类网线使用0.5mm线芯的,六类网线使用0.57mm线芯的。目前,市面上有部分品牌的网线存在线径为:线径在(0.45mm-0.48mm)的超五类网线,以及线径在(0.54-5.56)的六类网线。这些线的截面积原比标准网线的截面积小得多。影响信号在网线中的传输。(2)网线的较长布线距离:长久链路小于90米;信道小于100米。建议配线架到模块使用一条线,如果断线,不能续接超过2个地方。东莞茶山镇施工现场综合布线维护布线过程中,应注意保护线缆,避免损坏和磨损。

布线拉力,拉线缆的速度从理论上讲,线的直径越小,则拉线的速度越快。但是,有经验的安装者一般会采取慢速而又平稳的拉线,而不是快速的拉线,因为快速拉线通常会造成线的缠绕或被绊住。拉力过大,线缆变形,会破坏电缆对绞的匀称性,将引起线缆传输性能下降。拉力过大还会使线缆内的扭绞线对层数发生变化,严重影响线缆抗噪声(NEXT、FEXT等)的能力,从而导致线对扭绞松开,甚至可能对导体造成破坏。线缆较大允许的拉力如下:一根4对线电缆,拉力为lOON;二根4对线电缆,拉力为150N;三根4对线电缆,拉力为200N;N根线电缆,拉力为NX5+50N;不管多少根线对电缆,较大拉力不能超过400N。
灵活性:传统的布线方式是封闭的,其体系结构是固定的,若要迁移设备或增加设备是相当困难而麻烦的,甚至是不可能。综合布线采用标准的传输线缆和相关连接硬件,模块化设计。因此所有通道都是通用的。每条通道可支持终端、以太网工作站及令牌环网工作站。所有设备的开通及更改均不需要改变布线,只需增减相应的应用设备以及在配线架上进行必要的跳线管理即可。另外,组网也可灵活多样,甚至在同一房间可有多用户终端,以太网工作站、令牌环网工作站并存,为用户组织信息流提供了必要条件。布线设计时要考虑到环保和节能的因素,减少能源浪费。

线缆布放的一般要求:(1)线缆布放前应核对规格、程式、路由及位置是否与设计规定相符合;(2)布放的线缆应平直,不得产生扭绞、打圈等现象,不应受到外力挤压和损伤;(3)在布放前,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,标明起始和终端位置以及信息点的标号,标签书写应清晰、端正和正确;(4)信号电缆、电源线、双绞线缆、光缆及建筑物内其它弱电线缆应分离布放。(5)布放线缆应有冗余。在二级交接间、设备间双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-6m,工作区为0.3-0.6m。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。(6) 布放线缆,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线缆的支点相隔检举不应大于1.5m。(7) 线缆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,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。如果采用机械牵引,应根据线缆布放环境、牵引的长度、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。工作区子系统为用户提供接入点,合理布局可提高工作效率。东莞茶山镇施工现场综合布线维护
培训和认证是提高综合布线工程成功率的关键因素。东莞石排镇智能大厦综合布线承包
干线子系统,实现计算机设备、程控交换机和各管理子系统间的连接。常用介质是多芯双绞线、光纤。管理间子系统:实现配线管理,通过使用颜色编码,使得追踪和跳线变得很容易。此外, 它的体积小,比传统的配线箱节省50%的空间。设备间子系统:提供主干与网络连接的硬件环境与接口,如PBX、大型机、计算机网络通讯中枢等设备。在该子系统中有大量硬件设备,集中了大量的通讯干线。建筑群子系统:实现建筑物之间相互连接,包括支持楼群之间通信的传输介质及各种支持设备,如电缆、光缆及电气保护设备;以及微波,无线电视等其它通讯手段。管理子系统,新版国家标准又增加了管理子系统,形成了第七个子系统。管理子系统对设备间、电信间、进线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、缆线、信息点灯设施按一定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。东莞石排镇智能大厦综合布线承包
文章来源地址: http://smdn.shopjgsb.chanpin818.com/wlsb/wlgc/deta_23268111.html
免责声明: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,均来源于其对应的用户,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如涉及作品内容、 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及时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,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。